發布時間:2021-05-18 浏覽次數:99107
壓力容器的用途十分廣泛。它是在石油化學工業、能源工業、科研和軍工等國民經濟的各個部門都起着重要作用的設備。壓力容器一般由筒體、封頭、法蘭、密封元件、開孔和接管、支座等六大部分構成容器本體。此外,還配有安全裝置、表計及完成不同生産工藝作用的内件。
壓力容器由于密封、承壓及介質等原因,容易發生爆炸、燃燒起火而危及人員、設備和财産的安全及污染環境的事故。目前,世界各國均将其列為重要的監檢産品,由指定的專門機構,按照規定的法規和标準實施監督檢查和技術檢驗。
分類
壓力容器的分類方法很多,從使用、制造和監檢的角度分類,有以下幾種。
(1)按承受壓力的等級分為:低壓容器、中壓容器、高壓容器和超高壓容器。
(2)按盛裝介質分為:非易燃、無毒;易燃或有毒;劇毒。
(3)按工藝過程中的作用不同分為:
①反應容器:用于完成介質的物理、化學反應的容器。
②換熱容器:用于完成介質的熱量交換的容器。
③分離容器:用于完成介質的質量交換、氣體淨化、固、液、氣分離的容器。
④貯運容器:用于盛裝液體或氣體物料、貯運介質或對壓力起平衡緩沖作用的容器。
(4)為了更有效地實施科學管理和安全監檢,我國《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中根據工作壓力、介質危害性及其在生産中的作用将壓力容器分為三類。并對每個類别的壓力容器在設計、制造過程,以及檢驗項目、内容和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規定。
壓力容器已實施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未取得進口安全質量許可證書的商品不準進口。
檢驗标準
實施進出口壓力容器檢驗的依據是《商檢法》和《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監督管理辦法》。
壓力容器的檢驗是按照頒布的有關法規和技術标準對壓力容器結構的合理性,受壓元件強度、制造和安裝質量的優劣,内外部存在的缺陷以及安全附件的準确、可靠程度進行全面檢驗,作出鑒定性的結論。
進出口壓力容器檢驗涉及的标準很多,歸納起來,有以下幾種:
(1)法規性的規定:這類檢驗标準是 頒布的,具有強制性的,是壓力容器設計、制造、安裝、運行和管理上必須遵守的規定、規程或規範。
這種法規性的規定,是壓力容器檢驗的重要依據。在我國有《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鋼制石油化工壓力容器的設計規定》以及《鍋爐壓力容器焊工考試規則》、《鍋爐壓力容器無損檢測人員資格考核規則》等。
無論是進口的還是出口的容器,若某項内容不符合這類規定,該壓力容器就不能使用。
(2)具體的技術性規定:與壓力容器檢驗有關的技術性标準較多。這類标準包括:材料标準、材料試驗标準、材料驗收标準、零部件标準、産品标準、工藝标準、工藝質量檢測标準等。粗略統計,我國約有20餘個。這些标準是産品質量特性的一系列技術參數和标準明确化的,為特定性的技術文件,它是衡量産品質量的尺度。
(3)合同規定的标準:鑒于壓力容器的特殊性,我國政府規定:進出口壓力容器的質量,特别是安全性能,不能低于我國現行标準的規定。因此,簽約雙方在進行技術談判和簽約時,對于低于我國标準内容予以注意,避免因不符合我國标準而無法使用。
壓力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
(1)檢驗範圍:進出口壓力容器檢驗包括下列範圍:壓力容器設計的審查、壓力容器運行質量的檢驗、壓力容器安裝質量的檢驗、壓力容器返修質量的檢驗、壓力容器運行質量的檢驗。總之,凡是能影響壓力容器安全運行的項目,都是檢驗的範圍。
(2)檢驗項目和方法:進出口壓力容器的檢驗,一般包括兩大項内容。即設計資料審查和實體檢驗。根據檢驗需要,出口的可以派員駐廠檢驗監檢,進口的派員出國進行監造或監檢。
①設計資料的審查:設計、制造資料的審查,不僅是審查資料是否齊全,還要審查資料是否符合要求。
資料審查包括如下内容:
設備圖紙、質量證明書、産品合格證等是否齊全、合格。其中應包括主要受壓元件的材質證明及強度計算、施焊證明、焊接工藝、熱處理工藝、試壓報告等與安全性能檢驗有關的資料。
結構合理性的審查。其中包括安全附件的設計和計算書。
②實體檢驗:采用直觀檢查、量具檢查、無損探傷檢測、理化性能檢驗、水壓試驗等方法,壓力容器本體和主要零部件進行外觀和内在質量的檢查。
檢驗的主要項目有:受壓元件材質、外觀尺寸和成形質量、焊縫質量、組壓質量、内部裝置及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脹管質量、各受壓元件相互的幾何位置和耐壓性能等。
③性能:技術資料審查和實體檢驗合格的壓力容器視需要進行性能檢驗,檢查其規定的技術和經濟指标。
除以上檢驗項目外,對于進出口壓力容器,還要依據标準進行整體外觀、數量、包裝等檢驗。
壓力容器除了單獨引進和出口外,還多以配套設備在進出口貿易中出現。因此,在簽約和技術談判時,應根據我國的有關法規,對壓力容器的技術資料、檢驗标準、檢驗方法提出明确要求,以确保貨物質量和檢驗工作的順利進行。